云浮助企惠民促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措施(第一批)发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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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保障企业项目落地“三大会战”。全市新收储、盘活用地2万亩以上,推行“标准地”供地,实现“拿地即开工”,确保重点招商项目建设用地。为落地企业提供全流程“保姆式”服务。

激励企业扩产增效。统筹2亿元资金加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支持,对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、创新研发、“专精特新”等给予奖励。一季度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%及以上,且增加值增量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超额累进奖励。

扩大有效投资。统筹各级财政资金1亿元用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,推动50个重大项目一季度开工,全年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。

促进市场消费。全年发放各领域满减消费券2000万元,提振消费信心,激发市场活力。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。

支持外贸出口。一季度参加境外展览会的参展企业按标准给予往返费用补助。给予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全年在广交会、海丝博览会等重点展会单个区域品牌宣传最高30万元的补助。对全年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补助。

强化金融支持。统筹整合15亿元资金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补偿、担保增信、应急转贷、股权投资等支持。落实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及给予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。

援企稳岗促就业。统筹5000万元以上资金支持企业扩大就业岗位供给。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,对企业招用新员工和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给予奖励补贴。

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举行“2023年云浮购房节”,活动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前3000名业主,按每套8000元给予补贴。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职工,可申请使用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。商业银行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最低降至3.8%。

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优惠政策,减轻企业税收负担,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活力。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符合条件的文旅行业等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
降低企业用电成本。落实市场化电价改革,实现工商业电价全省最低。清单式服务重点企业,实现“开门即接电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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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编辑】刘子雯  严靖

【海报制作】梁世钦  陆致彤

【视频剪辑】柯爱玲 黄勇松

【校对】苏鹏蕴

云浮融媒(集团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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